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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若随意进 校长要被记过
发布时间:[2010-10-22] 阅读:[] 次

      鉴于8月3日山东省淄博市发生一宗歹徒持刀闯入幼儿园杀死3名儿童、杀伤7人的恶性案件,近日,广东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文,要求进一步加强广东的校园安保措施。昨天,该通知已下发至广州各区教育局,通知强调,校园安保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若校园可以随意进出者,发现两次,校长要被记过处分。

 

  通知指出,目前校园安全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,主要是:部分中小学、幼儿园安全防范设施不完善,保安员配备不到位;部分学校校门出入安全制度不落实;一些地方对涉校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等。

 

  通知要求,对此,各县(区)政府要成立由综治、公安、教育部门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并指定一名副县(区)长为校园安全责任人,负责协调落实本地区校园安全工作。各地尤其要完善校园安全设施,对当前中小学校、幼儿园“五无”(无证照、无校门、无围墙、无监控设施、无配备2名以上保安员)安全隐患问题,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解决。

 

  此外,对因地方工作不重视、组织不得力、保障不到位,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,要严格责任倒查追究,依法依纪追究地方相关领导的责任,实行综治“一票否决”。凡检查发现校(园)门可以随意出入的,第一次对所在校(园)长予以警告,第二次予以记过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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